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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從舊約傳講基督》(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)
作者/桂丹諾(Sidney Greidanus)
譯者/陳永財
出版/美國麥種傳道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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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天下班後,趁著一點餘閒,去逛了書店,不意被一個書名吸引了目光,那是《從舊約傳講基督》(Preaching Christ from the Old Testament)。雖然平鋪直敘,不過我對這個主題一直很有興趣,稍加翻閱後就購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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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本由美國基督教學者桂丹諾(Sidney Greidanus)所寫的書,序言中有段話頗具啟發。
雖然當前學術界通常稱舊約聖經為「希伯來聖經」,
但在這本書中,還是沿用「舊約聖經」一詞,
最重要的原因是,「舊約聖經」保留了「約」的本質,
也讓新舊兩約之間產生聯繫。
而新舊之別,不僅是聖經中的用詞(耶利米書31章31節),
更突顯了兩約的差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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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個令人心生共鳴的是桂丹諾的觀察,
他發現今日所謂的基督教世界如北美、歐洲等,已成為有待耕耘的宣教禾場。
傳道人不能假設聽眾曉得「福音」、「神」和「基督」等詞彙的真義,
因而更需要回到聖經的根本、主題、脈絡,了解福音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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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舊約傳講基督的需要
只是桂丹諾也同意,從舊約傳講基督並非易事,
甚至在今日,舊約是否屬於基督教都成為需要澄清的議題,
更別說舊約存在文化、神學、倫理、實際運用的鴻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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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馬吉安(Marcion,85~160年)以降,
諸如施萊馬赫(Friedrich Schleiermacher,1768~1834年)、
哈納克(Adolf von Harnack,1851~1930年)、
布特曼(Rudolf Bultmann,1884~1976年)等人,
便屢次批評或質疑舊約是否屬於基督教,類似聲音在教會歷史中不絕於耳。
此類主張,衍生今日我們不時聽聞「舊約的神公義、新約的神慈愛」這樣的二分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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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桂丹諾詳加剖析現狀、界定問題,維護從舊約傳講基督的必要性。
主要原因之一是,新約聖經中,每逢論及「聖經」一詞時,指的是我們所稱的舊約聖經。再者,在舊約記載的悠久歷史中有救贖的主軸,始自神與人類、惡者的聯盟決裂,
從而展開救拔人類的計畫,使其與惡者相敵,
「我要使你和女人彼此為仇,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,也彼此為仇,
祂要傷你的頭,你要傷祂的腳跟。」(創世記3章15節,新譯本)而且,有些真理如世界如何創造,是只有舊約聖經才提及,新約乃是在其基礎上發展論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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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為重要的是,舊約聖經也幫助我們理解新約聖經,
當我們在新約聖經中看到琳瑯滿目的舊約例證,就無法忽略舊約聖經。
同時,舊約聖經也避免我們誤解新約聖經,
教會歷史中的希臘化,部分原因是忽略了舊約,
離了希伯來的根源,產生「這世界非我家」之感,
忽略這世界也是神所造,因而導致肉體與屬靈的二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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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,可能也是最重要的,新舊兩約的一貫性,
讓我們更全面地認識救主耶穌基督的位格、工作與教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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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舊約傳講基督的歷史
雖然從舊約傳講基督有其重要性與價值,
但教會歷史上各種使用的方法卻有討論、檢視空間。
桂丹諾概述、檢視了幾個詮釋方法,並分別評析其優缺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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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丹諾首先介紹的是「寓意詮釋」,是教父時期常用的方法。
此法的優點是可以超越經文字面、歷史的意義,
假設背後更為深刻的意義,因此可以很快提出符合信仰規範的論述,為舊約辯護。
然而,此法也產生消弭舊約歷史性、未正確理解舊約、私意解經等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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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修正寓意詮釋,安提阿學派(Antiochene School)提倡在歷史框架中尋找意義的「預表詮釋」。奧古斯丁(Augustine of Hippo,354~430年)等為了兼顧字面、歷史意義和指向基督的意涵,則主張「四重詮釋」,認為經文有由淺至深四種意義。但若假設經文皆有四種意義,可能又越過聖經作者本身的信息,也降低了字面詮釋的重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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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宗教改革時期,馬丁‧路德(Martin Luther,1483~1546年)唯獨聖經權威、以基督為中心的詮釋,強調基督在罪人身上所做的工作,開創了解經式的講道。
但有時會產生將基督強加在舊約的缺失,忽略了舊約其他的主題,
過於區分律法和福音等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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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‧加爾文(John Calvin,1509~1564年)採取與路德不一樣的方式,詮釋以神為中心,重視聖經作者的目的、聖靈的目的、語境、修辭、歷史,以致能平衡地傳講舊約,
糾正寓意詮釋和過度的基督論詮釋,並提出漸進啟示的觀念。
只是加爾文的詮釋法也存在一些缺點,未產生明確以基督為中心的講章,
而且有時仍有寓意詮釋的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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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近代,被譽為講道王子的查爾斯‧司布真(Charles Haddon Spurgeon,1834~1892年),雖然以加爾文主義者自居,但他的詮釋方法卻偏向馬丁‧路德,也就是以基督為中心。
他找到舊約中指向基督的方式,清楚地傳講基督,只是未同等處理舊約聖經的字面、歷史意義,而較強調基督為個人的救主,忽略社會、政治等神學議題,是可惜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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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個重視基督論的德國學者威廉‧魏瑟(Wilhelm Vischer,1895~1988年),
在那個舊約被學術界批評得體無完膚的時代,擁護舊約的價值、舊約與新約的一致。
然而,他不僅讓舊約寓意化,也因聚焦基督而輕視了三一神論,落入基督一元論(Christomonism)陷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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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舊約傳講基督的方法
桂丹諾檢視詮釋舊約的歷史,陳列10個循序步驟,在詳讀聖經文本之後,了解經文的本意和文體,並在正典和救贖歷史的語境下理解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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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有幾個方式可切入,分別是:
救贖歷史的進程;
應許—應驗的關聯;
舊約對基督的預表論(Typology);
縱向主題,即同一主題出現在其他經文的比較;
現代的串珠工具,讓我們進行新約與舊約聖經的參照,從新約對比(Contrast)舊約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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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本書定位是教授詮釋的課本,設定的讀者是神學生,是否適合平信徒閱讀?從內容而言,本書涵蓋範圍甚廣,關注的議題亦讓人感到細瑣,閱讀之初確實有艱澀之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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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對於查考聖經,卻有諸多重要的提醒。
譬如我們是否嚴謹地細究經文傳達的信息?
還是為了傳講更容易被接受,任憑自己的意思加諸聖經之上?
從這個角度來看,寓意詮釋本身已違反詮釋是為了理解文本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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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者,這些方法的闡述,也讓我們在聚會中有更多慎思明辨的參考。
傳講者有其責任,「講道的,應當按著神的聖言講。」(彼得前書4章11節)
聽道者也有屬於他們的責任,「講道的,也只可以兩三個人講,
其餘的人要衡量他們所講的。」(哥林多前書14章29節)
這種本著聖經的獨立思考,正是長老教會的美好傳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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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跟隨基督的人來說,桂丹諾這本《從舊約傳講基督》實在深具意義,
因為思考新舊兩約的關聯性,即是思考救贖歷史的漸進與一致。
誠然舊約有所隱晦,但藉著律法和先知,神的心意逐漸啟明,
直到在基督耶穌身上便如日光照耀,顯明從前一切隱藏的奧祕。
我們因而明白,守約施慈愛的神,藉著祂兒子設立的救恩,是何等奧妙、宏大,
「正如經上所記:『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,
是眼睛未曾見過,耳朵未曾聽過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。』」(哥林多前書2章9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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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《基督教預定論》(The Reformed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)
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Sidney_Greidanus
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Marcionism
https://de.wikipedia.org/wiki/Friedrich_Schleiermacher
https://de.wikipedia.org/wiki/Adolf_von_Harnack
https://de.wikipedia.org/wiki/Rudolf_Bultmann
https://akowcm.wordpress.com/2015/11/18/從舊約傳講基督的七種方法/
https://akowcm.wordpress.com/2016/05/23/書評:《從舊約傳講基督》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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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主後2020年2月日蒙刊於《台灣教會公報》3547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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